桃園市農業局及動保處人員今日一早將狒狒遺體裝進塑膠箱、蓋布、獻花,並由局長陳冠義率領相關人員向狒狒鞠躬致意。狒狒遺體將送往台北市立動物園檢查、驗DNA後,送家畜試驗所解剖。
向狒狒遺體鞠躬送行秀味十足,讓PTT鄉民看不下去,直呼好像是狒狒為國捐軀了,「那後面要不要送入忠烈祠跟立狒狒紀念銅像?」認為現在各方說詞兜不攏,就是明顯有人說謊,若槍殺狒狒有罪,那就請檢方趕快主動偵辦,而不是放任有關人士在外串證、滅證,浪費社會資源,若無犯罪則出面說明一下即可,「像現在這樣搞到人沒有人的尊嚴,動物也沒有動物的權利,真的是全世界最好笑的一件事了」。
鄉民痛批官員們根本不知道錯在哪,只顧著表演,「327該訂為國定假日了」「狒狒之亂,狒狒其實是配角,主角跟丑角就這些政府官員行事做為,16天開始到結束,人民真在看一場笑話跟鬧劇。」「狒狒現形記」「為什麼沒有降半旗???」「參加狒狒公祭作秀一波」「這根本低能諷刺B級片劇情,結果是真實上演」「真的可以拍成電影了,各類荒謬元素」。
至於槍殺狒狒到底有沒有犯法?林務局動物保育組科長鄭伊娟指出,狒狒屬於野生保育類動物,依照《野保法》規定,擅自獵捕、宰殺野生保育類動物,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狒狒即使危及公共或民眾生命安全,也要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可,才能獵捕或宰殺,若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上報的話,也要以主管機關核定的人道方式獵捕或宰殺,本案中的獵槍是合法獵捕工具,但前提是必須符合緊急情況並須報准主管機關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