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發出新聞稿指出,斐濟共和國外交部於本月24日通知,我國駐斐濟代表處自今年3月15日起,已恢復該處名稱為「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to the Republic of Fiji)及享有依據1971年《斐濟外交特權及豁免法》的外交特權。外交部對此表示肯定與感謝。
外交部指出,斐濟前政府因為中國壓力,2018年時片面將我國駐處名稱改為「駐斐濟台北商務辦事處」(Taipei Trade Office in Fiji)。經政府及駐處人員多年來不斷的努力爭取,加上去年底斐濟政黨輪替,由親民主陣營的「人民聯盟黨」(People's Alliance Party)、「國家聯盟黨」(National Federation Party)及「社會民主自由黨」(SODELPA)合組聯合政府上任後,肯定台灣自1971年設立代表處後,在農漁業、醫療、教育及人才培育等領域密切交流合作,造福斐濟人民,確具實質貢獻。
斐濟聯合政府內閣會議討論後,撤銷前政府決定,恢復我國原代表機構名稱「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及外交特權。
外交部對此表示肯定與感謝,強調斐濟是我國在太平洋區域理念相近合作的重要夥伴,兩國政府將在既有合作基礎上,持續穩健交流,深化台斐友好關係,並共同維護印太地區的民主發展、和平穩定與經濟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