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0 18:06 臺北時間

新北跟進!5/1起飲料店禁用一次用塑膠杯 違規最高罰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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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環保局鼓勵民眾自備環保杯。(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鼓勵民眾自備環保杯。(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台北市去年12月起,飲料店禁用一次性塑膠杯,新北市也將於今年5月起跟進!新北市府今(10)日公布,配合行政院環保署限塑政策將擴大執行,5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之PLA杯),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可減少3億6,80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
環保局說明,環保署的限塑政策自2002年起推行至今已超過20年,消費者行為已隨之改變,依「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規定8大類管制對象(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盤);環保署更在去年進一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同年7月起4大類連鎖業者應提供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者5元以上價差優惠,且今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須有5%門市免費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同時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規劃提報限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的期程。
新北市自5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程大維局長表示,新北市自去年中即著手規劃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期間多次與轄內飲料業者進行溝通研商,掌握業者庫存塑膠杯去化及替代性紙杯備料情形,與會業者皆表示願意配合減塑政策。經綜合評估庫存去化及替代產品生產批貨期程,新北市提報環保署核定於今年5月1日實施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政策,新北轄內目前約有2,704間飲料店業者,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可減少3億6,80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
新北環保局去年即針對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與轄內飲料業者進行溝通研商。(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於實施日前持續進行掃街宣傳,請業者務必配合政策執行以免受罰,若業者違反規定,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可按日連續處罰。
環保局補充,為強化民眾源頭減量觀念,新北市陸續推動許多限塑、不塑政策,如新北不塑之客友善店家、不塑市場、不塑夜市、新北Ucup、Ubox、reBAG等,引導業者提供各項循環服務,培養民眾以行動支持減廢、減塑愛地球;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源頭減量習慣,以減少環境負擔。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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