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8日晚間,沈可婷駕車撞上一群被稱為「蚊子黨」的改車飆風少年,造成8死8傷,由於「蚊子黨」飆車衍生不少社會問題,深受許多當地人反感,因此肇事責任歸屬在輿論上出現分歧。去年4月檢方上訴後,法院改判沈可婷6年刑期並罰款6,000令吉(約新台幣4.1萬元),消息掀起馬來西亞社會不滿,大批民眾要求釋放沈可婷。所幸昨日最終判決出爐,沈可婷終於獲判無罪,罪名也被撤銷,露出久違的笑容。
根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揭露該案主審女法官在庭上提出5個問題,形容她的「終極判決金句」問得控訴方啞口無言,成為改判關鍵,被馬來西亞網友封為女版包青天。
女法官首先問到「是否有法律闡明,凌晨3點20分在公路上騎蚊型腳車是合法的?」控方答不出;女法官又問「轎車在有關公路上行駛,是否合法?」控方答覆「是的,法官。」
女法官接著問「警方早前已在案發路段展開取締蚊型腳車的行動,是否知道警方為何要這麼做?」控方說「因為要照顧腳車騎士的安全。」卻也坦言「他們也危及駕駛者的安全。」
女法官再問「即使是車技很好的司機,若在公路上看見有貓出現,是否能及時煞車?」女法官繼續追問「公路上出現一群『帶著子孫』在慢行的烏龜,來得及馬上煞車?」2個問題都讓控方無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