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指出,2021年5月23日當天高雄高溫度達34度,媳婦準備帶女兒出門時,與其不合的婆婆隨口關心「外頭冷不冷,要不要幫小孩加外套?」媳婦疑似不滿婆婆別有用心,故意回房拿出一件羽絨衣套在女兒身上。
可憐的女兒當場熱得哇哇叫,婆婆見孫女受苦,當場用各種髒字問候媳婦,「×你祖母,從來沒有講過歹話,為了你破戒,操機×」「叫人換鎖,不要讓她回來了,破機×」,沒想到媳婦轉頭回話「不用換鎖啦,鑰匙給你啦!」再度惹毛婆婆,又是一連串咒罵,「拿來拿來」「不要回來,破機×、臭機×,不曾氣過,操機×,齁走,出去」「不要再回來了,永遠不要回來」。
最後媳婦不堪受辱報警提告,婆婆在高雄地院開庭時坦承說過髒話,卻辯稱是自言自語,不是在咒罵媳婦;公公也出面求情,稱媳婦就想激怒婆婆,類似爭吵已見怪不怪,妻子因承受過多壓力才會一怒之下宣洩情緒,以前從沒這樣罵過人。
不過法官考量婆婆飆罵當時住處兩道大門皆已打開,聲音會傳到其他住戶住處與樓梯間,認定構成「公然」要件,故依公然侮辱罪判科罰7,000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