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報》報導,台中地檢署表示,顏寬恒涉貪汙罪,今偵結起訴,顏與林姓員工被檢方認定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竊佔罪,另外顏妻、設計公司張姓負責人涉偽造文書罪,顏胞弟顏能賢依竊佔罪起訴。
檢調在上月28日搜索顏住家、澤序公司等十多個地點,將顏姓夫妻、林姓員工、澤序張姓負責人6人列被告,複訊後以顏等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命顏寬恒1000萬元、陳麗凌500萬元、林姓員工500萬元,澤序張姓負責人50萬元交保,另賴姓員工、陳姓建築師請回。
不過顏寬恆之後向媒體喊冤,稱這是「政治操弄」,還強調自己是清白之身,因為考量家人與父親顏清標的身體狀況,迫於無奈才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