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陸媒報導,姚女士於1983年從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師範學院體育系畢業後,來到佳木斯市向陽區的第十二中學執教。她在授課14年後因健康狀況出現問題,向學校請假前往北京治療。
姚女士的身體狀況一直未獲好轉,因此她只能不斷請假,並持續了25年,期間從未返校任教。直到最近,當她準備退休時,才意外發現自己的教師編制已被取消。於是她向佳木斯市教育局反映此事。
經過教育局的調查,他們回覆表示姚女的教師編制和薪資早於2004年就已被取消。這個回答讓姚女非常憤怒,她提起了行政訴訟,向法院控告教育局和學校,她要求恢復自己的教師資格,並完成教師退休的程序,還要求補發2001年1月到2022年7月的工資,總共90萬元(約新台幣400萬元)。
不過,鶴崗市中級法院去年做出了判決,認為姚女的起訴不屬於行政訴訟的受理範圍,因此拒絕受理此案。姚女不服判決,決定再度提起上訴。最近在4月24日進行了二審的開庭審理,但並未當庭宣判。
據悉,姚女請假25年期間,所在的第十二中學已與第二十中學合併,第二十中學收到姚女要求恢復教職編制及補發薪資的要求後展開調查,但最終才在舊教職員檔案找到姚女資料,然而當初合併時未曾收到姚女的編制與薪資等程序,認為雙方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目前此案件正在等待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