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詩翔聲明內容指出,「本人李詩翔擔任奧達士公司董事長期間,為了新創品牌商品推廣皆戮力為之,終於成功將品牌站上國際舞台打響知名度,更推出熱賣的蘭花油產品,讓奧達士公司成立不到一年時間,於109年稅後淨利高達新台幣63,191,621元。
未料,本人發現負責業務接單銷售的股東林少萍疑似將公司熱賣商品以左手賣右手的方式,中飽私囊,林少萍又不甘本人持股比例遠優於她,影響其分紅,便起貪念串同其他小股東如某S藝人及其配偶許○鈞等人,以子虛烏有的理由,硬將本人拉下董座職務,由林少萍取而代之,藉以掌控奧達士公司並掩蓋其不法之犯行。
事實上,林少萍並非第一次違背董事職務,犯下背信行為,尚有其他案件遭台北地檢署以背信案起訴,法院審理中,而本人業已於上月向士林地檢署按鈴申告,相信台灣司法終會還原真相,不受媒體報導影響。又林少萍於本人卸任董事長後,雖一再誣指本人侵占公司貨款、商標等,並利用奧達士公司的資源,對本人所提起一連串刑事、民事訴訟之追殺,但我相信正義雖有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我本人將勇於面對,絕不屈服,將會向各案件承辦法官、檢察官說明事情的始末,以捍衛自己的清白,迎接正義到來的那一天。
另極光公司是林少萍自己的公司,本人不需要她公司的任何資料,則豈可能會指示或教唆其前員工蕭小姐拿取該公司的任何資料,是極光公司與其前員工蕭小姐間之訴訟,均與本人無關,然極光公司卻對本人提起妨害電腦使用罪之自訴,本人乃深感不解,亦盼極光公司自行撤回自訴,以免浪費司法資源。
最後,成功雖然沒有捷徑,但盜取他人心血,也許是邁向財富自由的康莊大道,本人就像誤入他人設局金錢遊戲的小白兔,讓曾經的心血奧達士公司及蘭花油產品被設局拿走了,對方卻還不善罷干休,還要對本人潑髒水,並熱衷卸磨殺驢的戲碼,本人不是第一個犧牲者,但希望是最後一個。今為維護本人名譽,特此聲明,以視正聽。希新聞媒體或個人,切勿未向本人查證之前,轉傳或散佈有損本人名譽之報導或訊息,以免觸犯刑法誹謗罪之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