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深夜,廖男和1名認識的街友翻牆進入國小工地,廖因為吸食強力膠又喝了酒,神智不清,所以在街友面前做出猥褻動作,事後,廖認為對方一定會到處宣傳,讓他沒面子,因此痛下毒手,將對方殺害分屍。廖告訴警方,他犯案之後,夜夜都有冤魂來索命,讓他無法入眠,幾近崩潰,被捕反而獲得解脫。
警方調查,廖明德學歷不高,平常打零工為生,案發當時26歲,已有多項搶奪前科,女學生命案前一天,他還曾在附近閒晃,行經一家照相館時,見女店員一人顧店,竟佯稱要照相,隨即用水果刀抵住女店員想要劫財,後來因女店員大聲呼救,他才罷手逃逸,沒想到隔天竟因缺錢,殺害夜校女學生,不久後再犯下街友分屍案。
廖男犯下2起命案之後,四處躲藏,逃亡期間曾經跑到台北市一間雜貨店假裝購物,趁女店員找錢的空檔,故技重施,掏出水果刀猛刺女店員劫財,所幸對方命大,雖然受了傷,但逃過死劫。
由於廖男坦承犯案,加上罪證確鑿,警方將他移送地檢署後,檢察官很快便依強盜殺人等罪,將他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死刑。法官審理後認為,廖年輕力壯,卻不努力工作賺錢,之前曾多次因搶奪罪遭判刑,卻不知悔改,又連續搶劫殺人,心狠手辣,泯滅人性,將他判處死刑定讞,不久之後,廖便遭槍決伏法,結束惡貫滿盈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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