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接獲男大生報案後,循線找到施暴的陳姓計程車司機(63歲),他向警方供稱,當時只是臨時路邊停車,下車買早餐,卻發現坐在機車後座的男大生朝著車子拍照,他想「問他在拍什麼」,才會一路尾隨約900公尺,警方訊後則將陳男依妨害自由罪嫌函送法辦。
該名男大生報案時指出,當天上午父親載送他上學,行經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時,發現一輛計程車違停在路口紅線轉角上,他想檢舉車輛違停,便拿出手機拍照,根本不知道被計程車司機發現,也不知道司機一路尾隨,對方竟還趁停紅燈時上前拉扯他的背包,當時男大生要父親趕快往前騎,卻不慎撞到前方機車,造成前方機車油管破裂,所幸事後並無人員傷亡。
男大生事後仍將違停照片檢舉,也前往警局報警提告。大安分局警方則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於路口10公尺處違停,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同時警方呼籲避免停在路口10公尺,造成用路人危險,若有需要可以撥打110,尋求協助,避免當場衝突造成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