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發言人江金星主任檢察官表示,有關趙女遭質疑長期使用嘉義市議會研究室一案,其中是否涉及刑事不法,檢方近日已簽分他字案由承辦檢察官正積極調查中,至於相關偵辦內容,礙於偵查不公開,無法對外進一步說明。
嘉義市議會爆出寄生事件,時間長達20年之久,事件曝光後,嘉義市議會已向趙女求償,依每月水電費267元,20年須繳納6萬4,080元,不過,由於租金實在低到可笑,況且動用人民公帑納稅錢蓋給議員享受的豪華套房,居然還能私相授受無償借給外人使用,更離譜的是,議會在東窗事發後也沒嚴厲追究,只索賠水電費,遭人質疑有包庇嫌疑,檢方也可能一併追究有無涉及刑責。
本刊多次直擊,趙女多次至會館過夜,車子就停在議會地下室的停車場,連停車費都省了,她在採買日常生活用品或外出覓食時,才會開車外出,雖然她近來一度搬離議會研究室,卻返回市郊一棟三樓半的日式豪宅居住,不過,個人物品都還留在會館。
本刊調查,嘉義市議會會館提供給議員的研究室宛如五星飯店的高檔套房,內部提供健身器材、卡拉OK等休閒設備,全天皆有警衛看守,房間內還有一張雙人床、衣櫃、電視櫃、沙發與茶几、冰箱及微波爐,加上獨立衛浴與按摩浴缸,環境相當舒適。
由於該研究室的管理規定,指出研究室房間專供議員本人研究、整理議事資料及休息之用,如有擅自借予他人使用,一切責任由出借人自行負責。檢方正在了解全案有無涉及圖利等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