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7 15:06 臺北時間

波特王大戰火星叔叔 他獲判無罪:謝謝司法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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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百萬網紅「波特王」被前老闆「火星叔叔」怒告誹謗罪,法官認定波特王言論有所本,判他無罪。(翻攝「波特王好帥」臉書粉專)
百萬網紅「波特王」被前老闆「火星叔叔」怒告誹謗罪,法官認定波特王言論有所本,判他無罪。(翻攝「波特王好帥」臉書粉專)
百萬網紅「波特王」陳加晉與前公司老闆「火星叔叔」李咸臻鬧翻,雙方在網路上多次隔空開火 ,李因此列出8大罪提自訴,控告波特王誹謗。高雄地院法官逐條審理後,認為被告所言屬實,判決無罪。對此,波特王昨(6日)透過臉書發文表示:「謝謝司法還我清白!」
判決指出,「波特王」陳加晉日前指控前經紀公司聚暘新媒體違約欠款,進而槓上前老闆「火星叔叔」李咸臻(原名:李秋良),2021年10月起,波特王與火星叔叔產生嫌隙,便陸續拒絕聽從前經紀公司指揮,去年6月閃離前經紀公司,還和火星叔叔隔空互嗆,雙方各說各話。
火星叔叔不滿波特王在2支「澄清不實言論」「海水退了」自清影片中,指控對他不實的言論,因此向法院提起自訴,控告陳加重誹謗罪。
在火星叔叔提出的8大罪中,包含波特王在自清影片中提到「小粉紅時事影片被前老闆限制拍片數量」「前公司利用他的肖像來賺錢」「Youtube頻道分潤公司沒分到錢」「波特王幫公司賺上億」「前老闆買了4間房子,2間辦公大樓的辦公室,還換了1台賓士休旅車」「業配款項沒給,公司還是欠我錢」「長達512天公司都沒有將原本該按月分潤的款項給他」及「買房爭議」。
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發現,「小粉紅時事影片」部分,根據雙方的對話紀錄,火星叔叔確實有希望波特王能減少拍攝影片數。至於「肖像賺錢」部分,波特王雖然月領1萬2千元替公司擔任「形象店長」,但確實沒拿到售出商品分潤,且前公司總監也作證,火星叔叔的確有指示頻道收益由波特王直接領走,不需額外與公司分潤,因此認為波特王所言並無誹謗之意,皆為真實。
此外,關於聚暘欠波特王款項的部分,法官認為,中國公司確實已把業配款項滙給聚暘分公司,但公司入帳後並未將錢分潤給波特王。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波特王2支影片中的言論「多有所本」,難以認定構成誹謗罪,因此判他無罪,可上訴。
對此,波特王透過臉書表示,5月底法院就通知判決結果了,當時就知道自己無罪,因前陣子太忙,沒時間對外公布,寫道:「謝謝司法還我清白!」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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