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特別指出,該事件幼兒園有疑似監視器畫面消失、隱匿證據的狀況,台南市不允許類似狀況發生,因此讓家長安心的監視器設備也會在公立幼兒園逐年加強。另外,若老師有不當管教或學校發生霸凌,第一時間就會稽查處理,以免時間一過證據消失或遭滅證。希望藉著政府的作為讓家長更安心。
台南市政府目前已立即全面檢視現有的幼兒園教保管理機制,市府相關單位如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等已跨局處整合,提出提「強化幼兒保護三大機制十項方案」,務求做到平時預防,有案即查、屬實重罰的原則。
首先是預防機制,一、「有家長委託才可餵幼兒服藥」,違反規定給幼兒服用有害藥品,一律裁處終身不得在幼兒園任教,並移送司法偵辦。二、建立優質教保機構「裝設監視器認證標章」,對獲得認證標章的幼兒園提供裝設補助,補助金額2至8萬元。三、每年全方位辦理教保服務場域安全檢查,即時發覺確保幼兒安全。
四、不當管教納入幼兒園每年度例行行政檢查項目。五、建立幼兒園內部自我管控的管理機制,設定重要的風險管理自我檢核指標(如幼兒餵藥、不當管教、身心虐待),由園長定期自我檢核,降低內部管理疏漏。
在處理機制上,一、建立幼兒園發生兒少保護事件處理SOP,一接獲通報,在24小時內,由教育局與社會局到園聯合訪查處理,包括蒐證、保全證據及緊急處理-如送醫院檢查等。二、若評估有違法嫌疑,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調查,並通報檢調機關評估啟動「重大兒虐案件司法早期介入機制」。三、針對遭虐待兒童及監護人,提供後續追蹤治療關懷,衛生局也會不定期啟動管制藥品查察。
在處罰機制上,一、提高不當管教案件裁罰基準,對情節重大的行為人,處以最高60萬罰鍰,並由委員會認定為終身不得任教。對幼兒園得廢止其設立許可並加重負責人的罰鍰。二、教育局網站設專區,公布違法幼兒園名稱、負責人及行為人姓名、違規事項、罰鍰金額,讓幼兒園知所警惕,並提供家長知的權益。
為確保幼兒安全及家長安心,教育局今日也針對某教育集團連鎖加盟店於台南市的幼兒園進行無預警專案行政稽查,共檢查設立與營運、人事管理及輔導管理三大項,包含師生比、收退費基準、教保人員資格、與醫療機構訂定契約等15小項,皆符合規定。另,特別檢核該園託藥制度,確定聯絡簿上有託藥欄位,老師有依家長所填服藥時間及服藥項目執行。
根據兒少法第69條,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