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參與當天晚宴的人士告訴本刊,李伯道笑呵呵地和大家喝酒,不勝酒力的他,很快即由部屬護送回旅館房間休息。酒醉的李伯道在房間內,將一位落單的女部屬強行抱住,女部屬掙脫後慌張地跑回自己的房間,卻又接到李的電話,要求她到李的房間聊天,女部屬只好轉移話題,謝謝李買雲林名產醬油送同事等語應付;隔天李酒醒後,似乎忘了昨晚發生的事,若無其事地和大家一起繼續接下來的行程。
而這名女部屬雖然覺得被強行抱住很不舒服,但認為這應是李伯道酒後失態,第二天酒醒應該就回復正常,因此選擇隱忍不發,未向李抗議,也沒有向別人提及。
不料,結束雲林行程回到台北一週後,李伯道竟又再犯,多次邀該名女部屬到院長辦公室泡茶遭拒後,竟趁女部屬有次向他回報工作事項時,在辦公室強行抱住她,由於是在上班時間,絕非酒後失態,女部屬大驚後掙脫,隨即奪門而出。女部屬因懼於李的位高權重,雖覺得被冒犯受辱,也感到不堪,卻也不知如何是好,仍繼續工作。
幾天後,李伯道再度打電話要該名女部屬到他的辦公室,此時女部屬已有戒心,但因是上班期間,面對高階長官要求,她不敢拒絕,只能前往,卻再度被李強行抱住。
由於祕書就在門外的小辦公室,與院長室僅隔一道薄牆,只要講話聲音大一點,祕書就聽得到,該名女部屬於是嚴正地對李伯道說:「院長不要這樣!」等她掙脫後,李伯道卻笑呵呵地拿出一紙信封,要她回去再看。
女部屬原以為是陳情信或一般文件資料,不料,打開信封後,竟是署名「老闆」的告白情書,信中開頭並非寫著女部屬的姓名,而是以綽號稱呼她,並稱讚她工作能力強、很感謝,以及沒有「好好珍惜」、「感到茫然」等語。女部屬覺得李伯道此舉已超越分際,因此向其他女同仁求助,最後決定向當時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申訴,具名指控李伯道強行從正面及背後熊抱她3次,以及寫情書給她,希望不要再面對李,以免再遭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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