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性在臉書控訴,當她在賴香伶辦公室工作期間,同事A經常會目測女性三圍,並用三圍數字稱呼女同事,還稱「辦公室是他的後宮,女同事們是他的小老婆」,賴香伶曾在工作場所直擊言語性騷擾現場,但從未制止。
賴香伶則發聲明回應,爆料女性現為社會民主黨全國委員,並批其以性騷抹黃手段,對民眾黨進行政治鬥爭。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則認為,第一,賴香伶肉搜受公布受害者身份,不僅不道德,而且恐怕觸法。
第二,賴香伶質疑受害人離職後才爆料,並以其黨籍認定是政治鬥爭的推理,完全忽略這一波”me too”運動的風潮鼓舞也就罷了,連眼前所有控訴案例,從民進黨前黨工指控輝哥開始,幾乎全部都是前麈難以忘卻的不堪往事都沒看清楚嗎?民眾黨前員工的此一性騷指控案,隱忍到當前時機才敢公開,合情合理。轉移焦點扯什麼當時、事後,突顯民眾黨及賴香伶判斷問題的主觀、仇恨成見,及不肯面對現實的懦弱,自我防護心態。
第三,受害人為什麼在事發當時不申訴?害怕被吃案、恐懼遭報復,這麼簡單的道理,號稱勞權提倡者的賴香伶會無法理解嗎?
周玉蔻最後則說,提醒賴香伶與民眾黨當局,面對性騷擾風暴,保護當事受害人,是良心、良知與法律。現在這種態度,只有四個字評價:唾棄、不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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