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列出耀樂的文章字句,包括「看我還在睡,就不管我的感受,執意進入」有趁機性交罪的嫌疑;至於「趁著我不注意,依然拿手機偷拍錄影」則疑犯兒少法第36條,還有「我跟你的性愛影片被傳播出去了」則是兒少法第38條(嫌疑)。
截錄兒少法第36條: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
截錄兒少法第38條: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
其他還有「甚至在我影片被流出來的時候,你還跟別人說,我如果出來選擇爆料的話,你當時要請黑道解決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耀樂的指控下,炎亞綸則有恐嚇罪的嫌疑。
不過也有支持民眾力挺,包括「欣賞你的勇於面對,正面積極思考,誠心在乎對方的感受,你真的很棒」「這就是一般的情侶感情問題~真的沒什麼。但公眾人物願意面對問題,很棒」「人在年輕時的荒唐我們也都曾經歷過,加油,相信你會變的更好的」等,力撐炎亞綸挺過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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