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女昨日在臉書爆料指出,她在擔任電台員工時,某次公司聚餐結束開車載喝了酒的阮慕驊回家,卻在車上「酒後亂性」對其強吻摸胸,還約她到山上豪宅看電影。這件事對她造成很大傷害,最終自行離職,而雖然電台稱會保護她、還她公道,但事後卻打電話到她的新公司,詢問她的精神狀況,「企圖想要把我誘導成一個瘋子,怕我講出來」。
對此,阮慕驊發布3點聲明,強調這是莫須有的指控,呼籲L女依法律途徑尋求救濟,同時他也會保留法律追訴權,整件事已交由律師代為回應處理,本人不再回覆。
不過今日凌晨又有一名F女發文聲援L女,表示她看到該篇文章一點都不意外,因為大約在10多年前,阮慕驊在與她才見過一次面、吃過一次下午茶的狀況下,就開始用即時通傳訊給她,包含「很想妳、想約看電影、泡湯」等內容,讓她嚇壞直呼「他不是結婚了嗎?還有小孩耶!!!」
另據《CTWANT》報導,L女在阮慕驊駁斥指控後,曝光當年事發後與阮慕驊的對話紀錄,L女表示「阮大哥 我很尊重您 昨天我就當您喝醉了」,阮則回覆「那再一起吃飯好嗎?不喝酒了」「向你賠罪」,隔天一早阮慕驊打電話給L女,但尚未接通就掛斷,L女傳了一張貼圖,接著阮慕驊傳訊「啥」「一切有為(違)法?」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