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老師聲明全文
1. 我在Facebook的發文來自我的親身經歷。
2. 關於某職棒球員的經紀人:是真實故事,對於很多網友的疑問,為什麼要跟男生進飯店房間?就是迫於權威,十幾年前還沒有智慧型手機的時代,資訊不流通,這個經紀人找我聊工作,我從計程車跟他聊到夜市,連哄帶騙,剛出社會的我沒有足夠經驗去應付這樣的邀約,你面前是一個聲稱帶過很多大牌藝人的經紀人,跟你說單純聊工作,都這麼大牌了還會作奸犯科嗎?結果是會的,我才明白有權勢有權力的人會利用自己所在的位置犯罪,這個事件,當時演藝圈非常多的人知道,當時TVBS製作人詢問我,要不要開記者會,讓他下跪道歉。我拒絕了,因為我怕我媽媽知道會擔心會傷心。網友說 我只是想紅,如果我想紅,當時就有非常多的機會,不需要等十幾年過後。
3. 關於陳先生即NONO:對於任何的指控沒有印象,可能這就是他微不足道的日常行為, 但卻是每個受害者一輩子的陰影。在我受到某經紀人的性侵未遂後,我以為找到救命稻草,沒想到是另一個魔爪,他說的那句:「那經紀人也不看看他的地位,我都還沒吃到,他怎麼可以先吃!」並且沒有任何一絲羞恥心的在公園大庭廣眾之下揉我的胸部、 屁股,完全不顧我的感受的做這些事,我逃跑後的每一天仍然不斷的打電話給我,對於自己的錯誤完全沒有任何覺醒,這成為了我一輩子的陰影,這十幾年來我每天都需要吃安眠藥才能入睡。
4. 陳先生的一句沒有印象,又再一次刺中每個活在他魔爪陰影的女孩,希望陳先生能為他的所作所為道歉並且承認,如果現在還是死不承認到時候會有更多人出來,我無意傷害任何人,包括受害者與加害者,以及陳先生美好的家庭,我只是做我該做的事。
5. 回到10年前,我可能還是會呆在原地無法反應,但是我希望這場記者會後能讓加害者知道,沒有不被拆穿的惡行,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也呼籲更多的受害者覺醒,不管是演藝圈、身邊、生活上,不再有人成為下一個小紅老師、Amber,或是所有我收到私訊中的女孩子。
最後她也提到,我的文章留言還是很多在檢討受害者的穿著、行為舉止,說不這樣穿就沒事了,不這樣做就沒事了,別人的行為不能當成犯罪的理由,不管男生女生,在不影響他人的狀況下都應該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女生選擇自己想穿的衣服,被認為暴露就應該被性騷性侵害嗎?男生表現中性就要被冠上不堪入耳的綽號嗎?人與人之間需要多一點尊重,即便是家人、夫妻、情侶都需要互相尊重對方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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