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在記者會上透露,羅姓警員拍攝前會強調自己是警察身份,甚至會出示證件以證明自己是執法人員,取得受害者的信任後在拍攝過程中性騷擾,後續還會利用警員身份威脅受害者。
楊男原先任職於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今(2023)年4月單位接獲檢舉後,將楊男調往北部單位,接受調查的同時,也防止他繼續騷擾受害者。
值得注意的是,黃健豪偕同受害者召開記者會途中,鐵路警察台中分局長龔謙星突然抵達現場,向3位受害者道歉「4月中接獲通知本案,5月中對該員先進行最嚴厲的行政處分,並且移送地檢署偵辦,羅員已調離台中,實施告誡,不得有跟騷、性騷的行為,這種行為身為警察絕對不可取」。
龔謙星表示,因為該案尚未完全調查結束,依照目前取得的結果,對羅員進行相關規定中最嚴厲的處分,若後續偵審結果出爐,有達到停職程度,就會依規定辦理;他同時宣布,指派3名女警擔任本案專員,若受害者有其他事證要提出,都會提供最大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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