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今日舉辦「台灣職籃的今日、明日與未來」座談會,PLG聯盟律師俞宗鳴、青年發展基金會董事長連勝文、T1聯盟副會長劉奕成、清華大學運動科學系教授黃煜等人一同參與,希望能讓職籃產業更上層樓,同時對運動員提供更好的保障。
然而PLG執行長陳建州近日身陷性騷醜聞,對此,俞宗鳴表示,不管任何企業,執行長身為公司法認定的專業經理人,大家對他在法律、專業及道德上都會有更高的期待,雖然他自己沒有參與處理,但透露這幾天聯盟已經有討論此事,希望大家可以再給他們一點時間,只要做出決定就會向外界公告。
PLG規章19.4.指出,相關人員如有捲入桃色糾紛而有影響聯盟形象或有影響聯盟形象之虞者,得處書面警告或科或併科罰款最高新台幣20萬整;另20.1.如相關人員發生違反上述行為準則或其他違反誠信、損及聯盟形象之事件,聯盟得視情節輕重,對該員採取必要處分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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