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指出,這項法規將讓業者若致民眾受騙,將負連帶賠償責任等法律責任,期使網路平台業者於刊載投資廣告時,能加強審核自律自治、善盡企業及社會責任,由源頭端阻絕假投資廣告,減少民眾接觸詐騙訊息。
刑事局呼籲,網路平台業者應本於自治自律精神,先行審視目前投放廣告內容、調整系統過濾機制,修正定型化契約等方式,遵循新法,即日起將依新法加強取締違法網路投資廣告。
刑事局指出,詐欺犯罪戕害被害人財產安全及治安感受度甚深,打詐國家隊不只有政府機關,需要民間企業一起配合,希望企業盡到社會責任、創造良好企業形象,共同防堵詐騙訊息侵害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