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0 15:02 臺北時間

北市大同分局警官「三貼」還酒駕 沒戴安全帽被攔查下場出爐

mm-logo
時事
北市警局大同分局警官酒駕還「三貼」,地檢署今做出緩起訴處分。(翻攝自大同分局官網)
北市警局大同分局警官酒駕還「三貼」,地檢署今做出緩起訴處分。(翻攝自大同分局官網)
台北市大同警分局一名沈姓警官(31歲)上月30日與媒體記者相約餐敘飲酒,一夥人喝到凌晨還去爬山,事後沈男騎乘共享機車載2名男子「三貼」,因其中1人未戴安全帽,被警方攔盤,沈男酒測值達0.28毫克,當場被逮捕送辦,台北地檢署今(10日)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緩起訴,需繳交公庫5萬元,北市警局則依規定將他記一大過,調職處分。
本刊調查,沈男本來是北市警局大同分局某派出所的副所長,上月才以「加強員警內外勤交流」為由,將他調整到分局內勤辦業務。上月30日他接受某電視台記者邀約,一群人去唱歌、飲酒,後來還一起去爬象山。
沈男等人凌晨5點多下山時,想再去附近吃早餐,沈男便租用路邊的共享機車,以「三貼」方式載2名男子一同前往,因共享機車內只有2頂安全帽,其中1名乘客沒有戴安全帽,機車行經北市信義區松仁路時,被巡邏警員攔查,警方發現沈男渾身酒氣,經酒測後酒測值達0.28mg/L,將沈男帶回警局偵辦。
警方訊後將沈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也依規定內部通報相關單位,因沈男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今天緩起訴處分,但沈男需向公庫繳交5萬元,北市警局則將他記一大過、調職處分。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7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