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6日下午1時許,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嘉義高工公車站有一名女子需要協助,隨即前往關心,員警到場後見女子激動的不斷啜泣,在警方安撫情緒下女子才道出原委。
經了解,林女家住台中市太平區,日前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綽號「阿宏」的男網友,兩人相談甚歡,並相約由阿宏載到嘉義遊玩,但阿宏途中卻將林女載至嘉義市後,以要找朋友拿東西為理由,將林女丟包在彌陀路,因身上沒現金,因此讓林女徬徨無助,並走到附近公車站、報案請求警方協助返家。
員警指出,嘗試幫林女連繫男網友,但無法接通,由於林女身無分文無法返家,想到市府社會處有提供「川資」服務,便將林女載回派出所並幫忙填寫相關資料申請「單程返鄉乘車換票證」,隨後也載林女到嘉義火車站,讓林女憑換票證取得返回台中的火車票。
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指出,「嘉義市辦理急難救助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他縣(市)民眾短缺川資者,由嘉義市政府開立「單程返鄉乘車換票證」換取返回原籍地的火車(普通車)或國光客運車票供其順利返鄉。只要是非設籍在嘉義市的民眾,缺乏車資返鄉,可攜帶身分證件,至嘉義市各派出所或社會處辦理,1年得申請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