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鄉公所說明,112年度伸港鄉居民生活扶助金暨經濟振興金已於7月3日各村陸續發放,14日截止,申請匯款者則已於6月30日發放完畢。而未在上述時間領取到的鄉民,要在下週17日至21日早上,自行前往鄉公所「村聯合辦公室」領取。
鄉長黃永欽表示,今年鄉公所訂定規範發放振興禮金的自治條例,獲鄉代全體同意通過,訂於7月3日到7月24日發給全體鄉民每人1,200元,和台電促協金1,000元同步發放。
而以目前全鄉人口約3.8萬人計算,這次共花費7,000多萬元經費,每位鄉民合計可領到2,200元。
另據《自由時報》報導,其中一戶人家為三代同堂,多達24口,這次補助全家可領走52,800元,堪稱是全鄉的「最大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