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台北一名牙醫與助理發生婚外情,2人還生下一個孩子,醫師為此另外購置房子與車子和小三另築愛巢,每個月還給出8萬元生活費,並另外花3萬元請人幫忙打理家裡、照顧小孩,力求讓小三母女過的舒適,妻子發現丈夫外遇還和小三生子後,痛苦不堪,決定提告小三求償500萬元。
牙醫妻主張,該名女子是先生的診所助理,利用職便發展婚外情,甚至還生了一個小孩,並藉此討要房、車,除了金錢上索取,小三也會找機會和先生一起出國玩,2人互動宛如夫妻一般,讓她得知後非常痛苦,要向小三求償500萬元。
小三則辯稱,沒有出國遊玩,而是和人夫出差診療,去年底以前她都是靠家人援助才有辦法照顧孩子,人夫則是從去年底才開始給孩子的撫養費用,絕對沒有元配說的那樣收下房子跟車子。
不過牙醫出庭時卻大方承認,每個月都有給小三8萬元,還另外花3萬請人幫忙,他理直氣壯表示「這是我的小孩,如果我不負擔費用,我還是人嗎?」,同時表示,去年底已經完成法律上的領養手續,這筆錢更是該給。
法官審理後認為,小三生下人夫的孩子,且至今仍交往密切,確實構成對元配家庭之破壞,判小三要賠償20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