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福原愛聲明的內容其實跟第一次沒差太多,只是其中主要強調不管在日本和台灣,官司皆屬民事事件,而非誘拐之類的刑事事件,也強調沒有(刑事)相關的事實。
另外福原愛方面也提及,「日本的裁定只是暫時處分,並不是最後的判決」,也說雙方律師窗口其實一直都有聯繫等等,然後再批江宏傑召開記者會一事「完全違反台灣法官在開庭時的諭示」。
不過江宏傑方面也在記者會上提及,福原愛那邊將完全不同的兩案刻意混為一談,意指台灣的法院不可能會限制日本法院判決的內容公開,雙方持續各執一詞。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