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馬來西亞《東方日報》,這名27歲的男子阿米魯沙奇林任職一家窗簾店,今年7月他在居鑾市的娛樂場所載走年僅13歲的智障少女,隨後在一間餐廳前的汽車內強姦她,並且在隔日遭到逮捕。
根據調查官丹尼爾慕尼指出,阿米魯沙奇在逞慾時都沒有理會少女的求饒,還威脅要殺害她,甚至在性侵後意猶未盡,強迫對方肛交及指交,因此他希望法官施以重刑,以警惕世人、勿以身試法。
法官痛斥被告無同情心、行為天理不容,也無法彌補對少女的傷害,最終判處阿米魯沙奇林其3項罪名分別入獄10、6及3年,共監禁19年外加鞭刑8下。據悉,被告聞判後表示後悔,更當庭痛哭失聲。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