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幫黃嘉千解釋,因要跟加拿大調筆錄,才會3天後才發聲明。現有2023年7月25日的筆錄可證並非如(早前)報導所稱法院判決夏先生(夏克立)未有家庭暴力,「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誠屬遺憾」。
「檢方認為夏先生涉有家暴,且其事證的『定罪率極大』,然因黃女士(黃嘉千)即被害人已離開加拿大,返回台灣居往,因此目前程序尚欠缺公共利益,方暫停原定今年8月的庭期」。
其他的內容還有「夏先生因對黄女士施以家庭暴力,涉犯加拿大刑法『攻擊罪』及『使人窒息之攻擊罪』,被檢方(溫哥華皇室檢察署)提起公訴,並核發「禁止接觸、遠離及禁止持有使人致傷或死亡之物品或武器之釋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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