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起重罰案件起因高檢署統合各地檢署查出,曾有多次詐欺前科的嫌犯羅楷傑與台灣之星員工密切往來,由羅扮演金主角色,負責規劃人頭公司成立,接洽中國等客戶,洽談門號申辦與接取等事宜,利用旗下在新北、桃園及高雄等地的數位行銷等子公司,申請上萬個門號轉售,讓詐騙集團利用門號在蝦皮購物網站創立帳號成為詐騙工具。
檢方發現,羅楷傑集團以行銷公司名義向電信業者申請大量可收取簡訊或語音簡訊的門號,利用貓池設備收取蝦皮驗證碼,並將該驗證碼提供給詐騙集團,讓詐騙集團以驗證碼及門號成立蝦皮帳戶,藉此誘騙民眾轉匯款,嚴重破壞金融秩序。
最離譜的是,檢方發現羅楷傑相當囂張,曾直接嗆NCC為何通知電信公司禁止他申辦新門號,甚至到NCC踢館要求說明,並要求承辦人拿出證件,若不從就要報警。
此外,羅嫌還不斷打電話給NCC騷擾,包括這次台灣之星被重罰1,600萬元,關鍵原因就出在該公司蔡姓人員與羅有密切往來。羅嫌目前因涉嫌詐欺、洗錢、偽文、個資法等罪,被高雄地檢署起訴,檢方偵辦時,他的態度同樣囂張,不但曾向檢察官表示要看到拘票才會到案,甚至要投訴媒體等語。他還認為濫發門號是電信業者責任,他只是無辜的中間商,是做法超前時代而不被理解,只要法官不判他有罪,就要繼續賣門號。
除了雄檢起訴外,羅嫌另涉嫌兩案由新北地檢署及桃園地檢署偵辦中,犯罪手法雷同,6月間被桃檢聲押獲准至今,檢方正在擴大追查其他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