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宏傑在7月27日於日本召開記者會,當時陪同江宏傑的大淵愛子就強調,日本家事法院已在7月20日對福原愛下達「保全命令」,法院更在8月2日裁定強制執行,不過福原愛在8月3日提出抗告。
大淵向日本《Flash》週刊表示,保全命令下達後馬上生效,不管對方有無提出抗告,都必須執行,「假設不遵從法院裁定,又蓄意隱藏行蹤以阻礙強制執行的話,我們也只能借用警察的力量」。不過大淵也強調,江宏傑並非想要用此手段來逼迫福原愛,其目的只是希望福原愛能將此事件做出圓滿的處理。
另外週刊也詢問另一名對國際婚姻法律熟稔的律師表示,如果這起案件之後演變成刑事案件,如果開始進入司法搜查程序的話,就有可能「逮捕」。但如果當事人在國外的話,該名律師也坦承,逮捕的狀況會變得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