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畢駕車經過警方攔檢點時,被發現身上帶有酒味,酒測值超標。馬國畢向警方坦承,因10日晚間在新北市餐敘飲酒,結束後自行駕車返回台北市住家,途中遭到攔檢。
馬國畢對犯行坦承不諱,大安警分局訊後將馬國畢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而北檢複訊後,在11日中午將他無保請回。
馬國畢當時面對現場媒體時一再道歉表示,自己做了非常錯誤的示範,犯了一個「非常低級的錯誤」,強調以後絕對不會再犯,也奉勸大家不要和他犯一樣的錯。
台北地檢署今處分,給予馬國畢緩起訴,期間1年,並須向國庫繳交新台幣4萬元處分金。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