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指出某天下午朋友跟家人、小孩一起到板橋某間全家便利商店,期間店家對外隔間玻璃突然破裂,店員疏散客人,友人一家也就離開了,但過沒多久朋友接到全家的電話,稱看了監視器後,懷疑玻璃是朋友的6歲小孩用10元硬幣擊破的,要求賠償,讓原PO質疑是不當利用會員資料,若有疑慮應該要透過警方處理才對。
貼文引發網友熱議,「通常應該要透過警方,不會這樣直接叫你賠償。這算是未審先判了。」「持有資料,跟有權利調資料應該是2件事」「提告,在搜集個資目的範圍外使用個資,也算違法」「要警察行使官方公權力,像這樣變成騷擾民眾吧?」「個資法不是像這樣濫用查詢你的資料,打電話騷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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