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高雄市議員鄭孟洳指出,白喬茵指的23日是指決標公告日期,決標日是18日,另外,這個案子的履約起迄日期是6月16日至9月30日(預估),在合約時間內進行契約變更是可以的。白喬茵不妨可上全國法規資料庫,免費查詢《政府採購法》有關契約變更相關條文的規定,或直接諮詢自己服務處的合作律師。
鄭孟洳另指,2019年8月初,白喬茵獲邀加入了韓國瑜市府團隊,擔任新聞局的機要,大概在她上任前的一個月,新聞局舉辦了「甄愛高雄群星會影展」系列活動,邀請許多資深藝人參加,韓國瑜本人更是大力宣傳這個活動。主要的活動場次包括了:「7月12日,群星對談和開幕典禮;7月12日至28日,重溫風華年代~甄珍高雄影展;7月12日至8月11日,Chen Chen甄珍從影55週年經典展。」
鄭孟洳表示,新聞局從5月15日上網公告「高雄群星會」勞務採購案,5月23日決標,27日決標公告。接著,在6月6日辦理第一次契約變更,7月11日辦理第二次契約變更。然而,「高雄群星會」勞務採購案第三次契約變更,也在10月18日決標,23日決標公告。這還不打緊,辦理的費用從最初的249萬5,000元,第一次加22萬2,448元,第二次98萬7,000元,第三次49萬1,000元,總共追加170萬元。
鄭孟洳說,套用白喬茵批評大港閱冰的說詞,「活動都辦完了,怎麼又追加要錢?而且是在活動辦完兩個月後,追加了近50萬元!」最大的關鍵是,到了10月份,白喬茵已在新聞局工作2個月了,要不要跟高雄市民好好解釋究竟怎麼回事需要多花50萬元?而且一開始,新聞局另外發包了高雄群星會供訊服務及節目製作案,預算150萬元,僅有《中天新聞》一家投標。
鄭孟洳認為,群星會的活動,加總花了近569萬元公帑。辦理的效益如何?白喬茵及藍營應該心裡有數,但事後有好好檢討自己嗎?民代監督市政,是權力,也是義務,照理應該要自己先做功課,再提出合理的質疑,而非「先射箭,再畫靶」,連最基本的《政府採購法》都搞不懂,如何勝任地方立法者的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