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書弘先生與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毫無關係,鏡視界基金也非精鏡傳媒旗下公司,該基金以發展影視產業為宗旨設立,包含林書弘先生及鏡文學均為投資者之一,且還有其他共同理念的企業主投資,相關資料均屬公開資訊,稍作查詢並不難分辨,惟陳宗基竟扭曲、簡化成林書弘先生身兼鏡傳媒旗下的鏡視界董事,明顯惡意誹謗並散布於眾,心態可議。
二、精鏡傳媒公司所屬的《鏡週刊》對於陳宗基等相關報導,係基於公益,起因三顧公司乃國發基金投資,屬全民納稅人的血汗錢,卻虧損連連,且經營管理頻頻爆出弊端,陳宗基甚至企圖將核心技術技轉中國,還打算竊取名醫的研究報告請領政府高額補助,更在高檔餐廳猛踹兩名與他過從甚密的女子,投資影視獲天價輔導金後馬上換掉整個劇組班底,還想大改劇本,有詐騙輔導金之嫌,種種荒唐、脫序的行為,陳宗基至今仍未清楚解釋。更離譜的是,《鏡週刊》非NCC職權監理對象,陳宗基卻刻意張冠李戴,胡亂指控莫此為甚。
三、陳基宗的言論已涉及誹謗罪嫌,本刊已蒐集相關資料,將委任律師提出告訴,以捍衛媒體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