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生疑似遭師長霸凌後輕生一案,校方於今年6月26日將報告上呈台中市教育局,教育局查閱後認為疑點重重,於7月4日退回報告並要求校方重啟調查。
經歷校方霸凌因應小組重新調查,日前校方公布結果,仍認定前學務主任管教學生失當,不成立霸凌案。
對此,台中市教育局指出,根據教育部規定,霸凌與不當管教由學校負責調查,先前教育局行文校方曾提及,校方對已故學生不當懲處達1年半的時間,符合霸凌要件,要求學校嚴辦並退回調查報告,但重啟調查報告仍不成立霸凌,讓教育局完全無法接受,已行文校方,要求校方公布霸凌不成立的理由。
另不當管教部分,教育局表示,校方調查認定成立不當管教,卻僅對學務室主任送考核會記過,懲處結果明顯與調查結果不對等,教育局將主動介入,依法將全案提制專審會審議,取代學校教評會的功能,對於涉案者是否須停職、解聘、不續聘進一步嚴審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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