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營分局指出,30日9點45左右獲報,在左翠華交流道口有女子從自小客車副駕駛座跳車跌落,員警到場後,並未發現所報車輛,經主動聯繫車主,得知該車當時43歲的郭姓男子駕駛搭載32歲的汪姓妻子。2人因感情因素在車上爭吵,汪女一時情緒激動,竟突然開啟車門跳車而跌落地面。郭男見狀趕快將妻子扶上車,並送往醫院救治,所幸當時後方來車車速不快幸未釀禍。
員警趕至醫院急診室了解,確認跳車原因為夫妻口角,汪女情緒一時失控所致,並無遭強暴脅迫情事。汪女則雙腳挫傷、生命跡象及情緒已穩定,但警方仍依家庭暴力防治法逕行通報。至汪女跳車行為部分,因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1條「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規定,員警依法舉發。
左營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衝動行事,如果車輛行駛中突然開門而導致交通事故,造成人車傷亡,除遭警方開立罰單外,還得負擔上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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