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表示,為維護居住安全,依照內政部2018年4月24日函文規定,6間以上出租套房歸類於「宿舍」用途,屬於高強度使用場所,除需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程序外,更必須定期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以確保場所逃生避難安全。
工務局指出,本次斷電場所位於板橋大同街,為地上7層地下2層建築物,地下1層原核准為店舖及自用儲藏室,屋主卻枉顧安全,擅自隔成10間套房出租牟利,且未依法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室內裝修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已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77條之2及77條第3項及規定。市府自2021年底接獲民眾檢舉,積極輔導屋主改善,但迄今仍未改善完成,累計處分已達新台幣155萬元罰鍰,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租客安全,因此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祭出強制執行停止供電處分,以杜絕潛在危險發生。
工務局長祝惠美指出,市府自2017年起,針對6間以上違規出租套房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輔導或拆除,截至2023年8月,專案總數335件,其中306件已解列,尚餘29件持續要求改善或補辦手續並滾動檢討,展現市府強力取締維護居住安全決心。
祝惠美強調,套房隔間應符合建築法相關規定,必須辦妥變更使用、室內裝修、公安申報等手續,一經查獲不合格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鍰,且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將停止供水供電或強制拆除。為守護居住安全,將持續加強取締,籲請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切勿挑戰公權力,大家應共同維護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