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指出,劉育成6月時涉入多起性平事件,遭畢業多年學生出面控訴有撫摸、親吻等性騷擾行為,後南投縣政府啟動清查學生實際受害情形以及性平事件處理程序,並且依規定要求被糾舉人「請假、配合調查、離開校園現場且不得接觸疑似被害人」。
然而劉育成在接受調查期間,仍不當聯繫投訴學生及家長,甚至為某同事因洩密案件遭停聘處分一事,聯絡民意代表向南投縣政府及大鞍國小施壓。監察院認為劉育成嚴重漠視南投縣政府命令與相關法規,不適宜再領導學校校務,9月7日監委葉大華、王麗珍、張菊芳提案糾舉劉育成,全案移送教育部部長依法處理。
監察院詳細說明,今年6月15日和19日,南投縣府曾兩度發文給劉育成,要求其請假配合調查至本案結束,並應離開校園現場,不得接觸被害人。不過劉育成7月時接受南投縣性平會調查訪談後知悉投訴學生身分,就透過該生導師間接聯絡家長,意圖掩蓋事實。8月2日南投縣府第三度發文劉育成提出警告,沒想到劉接受監察院調查時坦承不諱,行為明顯觸法。
監察院表示,劉育成的案件,現在仍由南投縣政府寄發問卷普查中,然而劉請假期間仍不斷透過手機、LINE、學校工友傳話等方式指揮監督校務,同樣違反禁令,影響疑似校園性平事件通報及潛在被害學生求助意願。
監察院還指出,劉育成擔任國小校長及性平會主任委員,綜理校務及性平業務,且1989年就開始任教頗為資深,應熟知教育法令、嚴守職分,維護學生權益,卻遭控涉及多起性平案件,接受調查期間未遠離被害人、確實離開校園,濫用職權找民代施壓等,應予急速處分以調離現職,決定依職權提案糾舉審查決定,移送教育部部長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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