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周武榮表示,部分媒體近期報導標題、內容仍提及死者積欠被告70萬等情節,此部分與事實不符,事實為死者已交付200萬元投資款項給被告,後來雙方也達成解約共識,但被告於返還部分款項後,卻又要求死者將已返還款項,帶至被告家中,意欲吞占悉數投資款項,恐因死者未遵從被告意思,因而遭被告殘忍殺害。
周武榮指出,絕無所謂投資失利借款周轉一事,至於被告在偵查程序提出的辯解,為不符事實情節的藉口,企圖轉移焦點,以此模糊殺人動機,減輕罪責,盼社會大眾勿再受被告不實辯解誤導,無疑是對於死者及家屬二度傷害。
周武榮表示,死者家屬願意相信司法,相信新北地院會作出正確判斷,「被告籌畫良久非一時貪念」,犯後竟矯飾情節,想要脫免自身罪責,將其犯案動機歸咎於死者,「其心可誅,本律師事務所斟酌死者家屬意見,將於國民法庭建請對被告求處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