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分享了一段悲慘故事,閨密23歲就結婚,並與公婆同住,但從此以後,夫家的家事不僅要全包,每個月的薪水還要上繳,婆婆卻只留了5,000元給她,而閨密自己還要再負擔奶粉、尿布錢。婚後不到3年,閨密已經受夠了這種「傭人」生活而提出離婚,但卻被夫家道德綁架:「妳不是老師嗎?妳媽媽沒教妳要尊重長輩?孝敬公婆?嫁過來本來就要以夫家為主。」
原PO透露,閨密直到婚後20年才成功離婚,而閨密的老公原本也是挺閨密的,但時間一久,可能覺得家裡有多一份收入,還有一個免費傭人也不錯,之後就乾脆不說話了,讓這些苦都讓女方自己概括承受。
更離譜的是,閨密離婚成功的條件是「淨身出戶」,當初的聘金要原封不動歸還、婚前父母所贈的房地產要過戶給老公、還需要放棄2個孩子的監護權等,最後甚至要跟夫家祖先拜別。
原PO感嘆:「不要覺得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嫁到一個刻薄的夫家,一個豬隊友,加上結婚證書有法律效力,沒有隊友簽名,就沒辦法自由,閨密當初結婚,也是覺得應該會很幸福,夫家婚前也很會演戲,到頭來,連自己的婚前財產都保不住。」
文章曝光後引起網友們熱議,紛紛表示:「好應景的鬼故事,也太可怕了」「根本就賠錢出戶,夫家會有報應的!」「有種方式,叫做離婚訴訟」「法律不是放著好看,婚前財產為何要給前夫」「那麼聽話,難怪會忍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