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明日報》報導,51歲李姓女子表示,14日在臉書看到一則月餅廣告,只要新幣29元8角(約新台幣700元),就可以買到新幣56元9角(約新台幣1,337元)的冰皮小月餅,想到先前兒子曾說過「買月餅送客戶」,於是萌生先買來試吃的想法,之後再推薦給兒子。
李女先是點擊廣告並進入通訊軟體,對方傳連結要求李女下載APP,並填寫收貨地址、支付1元確認訂單;這時李女有所警覺,擔心遭到詐騙便謊稱沒有使用線上支付,對方熱心稱可以幫她付款。
李女下載APP後發現手機沒有異常,睡前也特別檢查戶頭,隔天再檢查一次竟發現帳戶無法登入,使用附近ATM才發現存款被分成4次轉出;李女難過表示,存款中有新幣5萬元(約新台幣117.5萬元)是準備拿來買房的頭期款,其餘是裝修費用。
李女同時指控,先前明明有設定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但直到自己確認戶頭並詢問銀行以前,完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認為自己下載APP被騙固然有責任,但銀行也應對未能及時發現交易異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