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於今年5月9日目擊到胡男在路上拍攝違規交通車輛,當下也用手機拍下胡男照片,並在臉書上公布胡男長相,發文抱怨:「正義魔人出現,把警察當小弟,此人隨身攜帶密錄器」。
胡男不滿自己照片遭公布,於是對王男提告,王男被依加重誹謗罪嫌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王男接受檢方偵訊時,辯稱胡男很常在當地頻繁檢舉違停,認為有些臨停車輛可以體諒,不須一律都檢舉,且認為他打電話報警還跟警察大吼「你現在給我馬上過來」,覺得胡男態度不佳,「把警察當小弟」。認為只是在臉書抱怨,並無誹謗或損害胡男利益。
檢方調查也發現胡男去年12月29日曾因拍攝路邊違停,與陳姓民眾口角,且王男貼文也有網友留言「他拍我後還來跟我說,你被我拍照了!傻眼無言」,可見胡男確有頻繁檢舉他人違規停車情況。
最後,檢方認為「正義魔人」是基於客觀事實所做的主觀評價,難認定有貶損胡男名譽犯意,貼文公布照片並非意圖侵害胡男權益,也非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而損害胡男利益,因此難以構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要件,在沒有其他積極證據佐證下,檢方認定王男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