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指出,朱國榮台壽保內線交易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經臺北地院於2016年10月5日指定保證金4億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日至警察局報到,嗣由具保人朱佩瑜於隔天繳納4億元現金後,將被告朱國榮釋放。
高院表示,因朱國榮違反法院限制住居、定期報到命令,經傳喚、拘提未獲,具保人又無法攜同其到庭,足認被告朱國榮已經逃匿,全案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本院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121條等規定,於今(22日)裁定將具保人朱佩瑜繳納的4億元保證金併實收利息沒入。另關於通緝部分,高院目前正儘速作業中。
昨天法官開庭時問朱國榮妹妹朱佩瑜,為何沒有帶朱國榮來,朱佩瑜表示「我找不到他」,法官再問,朱國榮2016年4億元交保停押後,限制住居在台北市松德路,對此,朱佩瑜表示,哥哥生病後有另外買房子,是住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朱佩瑜表示與哥哥朱國榮不親、也找不到他,法官問她,那4億元保證金可能要被沒收,對此,朱佩瑜表示,那我也沒辦法。
朱國榮9月7日最後一次至派出報到後就人間蒸發,8日沒依法院裁定至台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定期報到,但警方拖了4天,直到12日深夜11時30分才打電話向高院法警室通報,警方因嚴重失職,內部已啟動懲處調查,9月7日當天,朱的31歲女友即帶著2人剛滿月的兒子搭機前往香港,應已轉往菲律賓與朱國榮會合。
朱國榮的親信告訴本刊:「朱總裁不會回來了!」其實朱國榮逃亡早有計畫,有目擊者8月間多次看到朱國榮現身基隆八斗子遊艇港一艘豪華遊艇上,知情人士透露,朱國榮是從八斗子遊艇港星晨碼頭搭乘豪華遊艇出海,偷渡至菲律賓,朱國榮今年70歲,若遭通緝,期限20年至30年,屆時他已100歲。朱國榮在松崗案的1億元交保金也將會被另案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