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表示自己跟老婆結婚多年,原本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但老婆因為接送小孩結識小王,自己也跟小王變成朋友,沒想到兩人卻背著他偷腥,兩人於2021年5月19日下午3點多還大膽在台北市中山區一條小巷內偷情,不顧路邊人來人往,就猴急在車上搞「車震」。
人夫意外從行車記錄器得知「被綠」真相,自己老婆的嬌喘、聲淫聲都被錄下,兩人鹹濕對話也讓人臉紅心跳,對話包含「做愛跟打砲不一樣」「就是你要做愛才會飽,打砲不會飽」「我要看屁股,翻面」「我可以再問你一個私人的問題,你叫我名字的時候是HIGH的時候嗎?還是HIGH完了之後?」「遇到你就是要把內褲脫掉,還是把褲子脫掉,這樣很奇怪」。
人夫指出自己因為妻子出軌心情鬱悶,離婚後還接受心理諮商,最後無法紓解,只能依賴藥物來維持日常生活,憤而提告小王求償400萬元。但小王則辯稱人夫提出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沒有任何晃動,顯示的時間也與指控不同,無法佐證他與人妻有車震,主張免賠。
然而,台北地院勘驗行車記錄器畫面,除了聽見兩人的淫聲浪語,也聽到女方的喘息和呻吟聲,雙方下車後,小王還親密摟著人妻的腰,還把頭靠在女方的胸前,人妻還趴在小王背上,雙手摟住他,認定兩人有親密舉止。
對此,法官判決指出,性行為是私密的事情,一般人都不希望被別人看到。汽車內部並非隱密的地方,路過的人都可能從玻璃窗看到裡面的情況,如果兩人沒有發生性行為,女方沒有理由在車上一直發出呻吟聲,另外小王也沒有理由說「我要看屁股,翻面」等話,考量各種因素後,判賠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