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來關心社會時事的律師李怡貞今(23日)在臉書直言,「讓與不讓」博愛座恐牽扯到的法律問題,表示「關於博愛座,想讓就讓,不想讓就別讓,不讓沒有違法,硬強迫別人讓座才可能違法。」李怡貞也進一步在留言區補充,若逼迫讓位可能會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同時表示「上網情緒勒索或是討拍都不算啦。」
李怡貞透露,若真的希望外出時能有座位,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自己叫車,「外出想要保證有座位,爭氣一點,自己叫車,好嗎?」認為這種很簡單的道理,不懂是在吵什麼吵,並質疑「還是要掩蓋什麼大新聞?」
回顧事件,李昂因「博愛座」網路po照公審3年輕人,還氣得點名台北市長蔣萬安,直言有什麼看法,而遭公審女子昨也不甘示弱於社群還原情況,更有自稱同車廂男子跳出來力挺,李昂事後則在接點名該匿名網友出來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