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2 15:50 臺北時間

前槍擊要犯「不能選總統」卻可被連署 李進勇嘆:浪費國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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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李進勇坦言,讓不得參選的人也能被連署,形同浪費國家資源。(翻攝自國會頻道直播)
李進勇坦言,讓不得參選的人也能被連署,形同浪費國家資源。(翻攝自國會頻道直播)
為爭取2024總統參選資格,未經政黨推薦者必須先登記為被連署人,拿到一定的連署書後才能登記為候選人。本屆大選除了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以外,另有9組被連署人,包含曾涉雙屍命案、爆炸案入獄的前槍擊要犯藍信祺。立委莊瑞雄指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參選有消極資格限制,但連署階段卻沒有,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坦言,就個人看法來說他認為這是浪費國家資源,但法制問題屬於內政部主管範圍。
現年59歲的藍信祺在1981年曾涉入「虎山雙屍命案」,遭依殺人罪通緝,還被名列為十大槍擊要犯,遭依殺人、竊盜等罪,判處20年徒刑,1991年假釋出獄;1992年、1993年,又分別因走私空氣槍、在台北市信義區試圖引爆瓦斯桶等案,遭拘役或有期徒刑,1996年再因組織強盜被捕,2007年出獄;事實上,這並非他首次申請連署成為正副總統候選人,他在2016、2020年大選都曾參加連署,2019年在立法院門口擺攤連署時,還因掛「殺蔡英文」的布條遭依恐嚇罪逮捕,而這2次連署均未達門檻而失敗。
但事實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有規定,曾犯最輕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並經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藍信棋曾被判處20年徒刑,依法根本無法參選,但卻能成為被連署人。
立委莊瑞雄今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提到藍信祺也和郭台銘一樣正在進行連署,還洋洋灑灑提出一大堆政見,包括15歲國家公告夫妻伴侶、21歲安排交往、27歲如果未婚國家配婚、廢除監獄、具中華民國籍者發給100億新台幣等,「聽了我也想給他連署了」,但只是說好玩而已。莊瑞雄說,法律賦予藍信祺可以被連署的權利,沒有設定消極資格,萬一他連署過關、查核完了,花了好多行政資源之後說他通過了,結果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這關被消極資格限制給排除,不得參選。
莊瑞雄質疑這是否在規定上的疏漏,而另一方面在《政治獻金法》規定中,只要表達參選意願,就是「擬參選人」,可以公布政治獻金狀況、可以募款了,他想請教李進勇的看法。
李進勇說,法制的問題應該是內政部主管的部分,而他個人的看法、站在選務執行機關的看法,「我很不希望我們的法制會成為少數人的舞台,這個舞台並不是做正當的使用,而是做非正常狀況的使用,我覺得這是浪費國家的資源,我覺得不應該是這個樣子」。
莊瑞雄附和表示,法律讓他可以成為被連署人、可以收政治獻金,等到開了很多政見支票、達到連署目標,才說不得參選,「我們開這個門是在開他玩笑!」
李進勇表示,他不是針對個案來評論,但他個人很希望在連署階段就設下消極資格的限制,強調與個案無關,這是一個制度的問題,莊瑞雄也說,所以還是得靠修法來達成,坦言他覺得這個法律設計讓他覺得很奇怪。
更新時間|2023.10.12 15:5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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