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今年3月20日下午2點多,廖男因酒醉路倒在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67號前,前往處理的員警先拍拍廖男身體,確認他的意識狀態,不料,廖男被叫醒後,卻突然對警辱罵三字經,又不斷推擠、出拳毆打員警,還拿一旁路邊的長以往員警身上打,員警立刻將他逮捕控制,但廖男仍不斷反抗,還導致自己頭部右側擦挫傷,警方將他上銬後,通報119到場,醫護人員到場包紮後認為不用送醫,警方則將他依妨害公務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此案時認為,廖男酒後未能控制自己情緒,對執行公務的警務人員辱罵並施以強暴手段,藐視國家公權力,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及公務員職務執行,考量犯後坦承犯行,而他目前擔任酒店公關,月收入不固定等,依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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