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踢爆,P.O.P.心理企管顧問公司雇用未領有心理師證照的講師教課,以心理劇的方式要求學員在團體治療時說出遭性侵、家暴等個人隱私,還要求學員接受同場學員的肢體撫摸,淪為猥褻大會。
台北地檢署16日指揮大安分局兵分8路搜索P.O.P心理企管顧問公司及其負責人與講師家中,約談負責人夫婦、員工及幹部、講師等7人到案說明。
經北檢複訊,訊後依違反心理法及詐欺等罪嫌,諭令負責人夫婦呂秀金及黃振輝各以50萬元交保,另郭姓、劉姓講師各以30萬交保,賴姓特助、黃姓行政攝影各以15萬元交保,掛名的負責人黃懷之以40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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