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本刊調閱不同年度的空照圖,比對後發現,莊園2010年時並無建物,周圍仍是空地,直至2014年,別墅跟魚池才蓋好,並非「既存違建」,依法只要被人檢舉就得拆除。
根據規定,廖家在山坡地保育區興建別墅莊園,最重可罰30萬元,另外,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擅自開挖水塘,已違反《區域計畫法》。不僅如此,廖家莊園緊鄰石硿子溪,地處「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但廖家卻在河川地上挖魚池、鋪路,已涉嫌占用國土、濫墾土地、排放汙水,依《自來水法》第92條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上罰金。
A小姐說,廖家莊園明顯違反多項法令,嚴重破壞水土保持,若遇豪雨恐引發山崩及土石流,但她們多次向新北市政府檢舉,都沒有下文,她呼籲侯友宜市府團隊,多替小市民的安危著想,不要繼續包庇護航!
廖家父子遭控特權的事蹟,不只這椿,另一名B小姐告訴本刊,去年廖先翔曾在臉書發文,說自己會勘時發現汐止區建成路某私人收費停車場的業主,侵占國有地賺錢,所以立刻規劃公有收費停車場,並順利解決社區車位供不應求的問題,諷刺的是,廖家自己也一樣違法侵占國有地。
B小姐指出,廖正良在住家附近向其他地主承租土地,經營停車場近十年,占地約700坪,約70個車位,每月可收十多萬元,可議的是,他還將周邊道路用地當作停車位出租,但這些地屬於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有,對比廖先翔宣稱積極處理侵占國土案,面對自家人違法,卻默不吭聲,在地民眾不以為然,向新北市政府檢舉,至今也無下文,非常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