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陸媒報導,中國廣東省廣東市一名女富商李娟(化名)經商有成,在2020年時把人民幣1000萬元存進廣東某間銀行,沒過幾個月,當她想動用帳戶部分錢去投資,在銀行辦理手續時才驚覺帳戶只剩人民幣0.62元。原本戶頭的巨額資金竟然不翼而飛,但銀行行長卻只是敷衍了事,一再拖延,讓她無計可施只能提告銀行,想討回屬於自己的錢。
沒想到一審判決,法院竟採信銀行說法,認為是銀行員工私下將客戶資金轉到其他帳戶,是員工個人行為,不關銀行的事,要李娟自行找銀行員工討債。然而,該名涉案的銀行員工卻說已經把偷轉移的錢都拿來償債,無賴耍手表示:「現在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李娟不甘心自己財產就這樣被侵占,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近期二審判決認為銀行、員工、存戶三方皆有責任,判決銀行必須賠償存戶400多萬元人民幣經濟損失和部分利息。
纏訟3年,李娟卻只換來這樣的判決,讓她氣憤不已,質疑銀行員工怎麼能隻手遮天偷走這麼多錢,金融監管如同虛設,也認為銀行上下蛇鼠一窩,法院甚至為共犯,形成「共生產業鏈」,讓她簡直被「明搶」了500多萬元人民幣。如今她未決定是否接受判決,或者申請再審。